【检护民生】协作机制出鞘,斩断食品违法 “再就业” 黑手

时间:2025-04-19 02:08:00

【来源:庆元县人民检察院】

严格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

近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与庆元县人民法院、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案件移送与反馈、日常联络、监督制约等五大工作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堵住食药安全领域从业禁止监管的制度性漏洞。

2024年11月,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有部分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实施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仍继续从事着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给辖区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接到相关线索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指派公益诉讼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且此类问题并非个例,遂运用相关监督模型开展线索摸排。

办案人员通过与刑检、案管等部门的内部数据协同,调取自2015年10月1日“终身从业禁止”规定实施以来,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判决已生效案件的人员信息,梳理形成辖区内涉食品犯罪人员清单。同时,通过加强与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调取已作出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出应被从业禁止而尚未被禁止的食品行业违法经营人员共计14人,这些人员可能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12月17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辖区内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应禁未禁”问题进行查处,弥补监管漏洞。

今年3月,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在组织“回头看”时发现,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积极履职,依法对案涉14名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并督促1名刑满释放人员退出食品行业;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函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禁业措施。

当前案件已经办结,但工作仍未止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由于部门间沟通不畅,该领域从业禁止判决均未执行到位。为推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破除执法司法信息壁垒问题,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建立协作机制,夯实各方责任,形成食药领域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供稿:吴淘淘

编辑:冯恋懿

二审:吴慧军

三审:范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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