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种疾病的特点是,其病因与职业活动中的有害因素有直接关系,并且当这些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无法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导致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
具体来说,职业病包括以下几类: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如尘肺、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
职业性皮肤病:
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
如职业病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如噪声性耳聋、职业性哮喘等。
职业性化学中毒:
如铅中毒、汞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如中暑、高原病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如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肺炎等。
职业性传染病:
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肿瘤:
如石棉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其他职业病:
如职业性哮喘、职业性过敏等。
这些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通过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因工作导致的健康损害。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确保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能够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