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收条应该写明哪些

时间:2025-01-13 05:00:29

手收条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标题

可以直接写“收条”或“收据”字样。

也可以用“今收到”三个字作为标题。

正文

如果标题是“收条”或“收据”,正文应写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开始。

如果标题是“今收到”,正文则写在标题下,顶格写。

正文内容应包括收款的具体原因、钱款或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

署名

一般需要写明收款人的姓名。

如果发送的个人或单位与收款人关系生疏,应在姓名前加上单位名称。

如果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很多,可以既写单位名称又写个人姓名。

必要时可以盖章或按指印。

日期

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具体的年月日。

其他

如果涉及有关单位,可以盖上有关单位的印章或个人的手印来证明。

如果收条是由他人经手,应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

如果收条是代他人收取,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这些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手收条,能够清晰地记录收款的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作为法律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