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死亡伤残赔偿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
交通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宿费
误工费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
医药费
诊疗费
住院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整容费
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
对方车辆损失
车上货物等实物的损失费用
施救费
车辆重置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被保险车辆本身以及车内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交强险在赔偿时会涉及一些免赔情况,例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这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下:
有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最大理赔总数额为200,000元
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这些赔偿项目和限额共同构成了交强险的赔偿体系,旨在保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