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迁移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准迁证。
迁出证。
结婚证。
离婚证。
房卡或住房证明。
注销户口通知单。
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的证明。
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评论》。
离退休证。
入学通知书。
派遣证。
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照片。
居住证明。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
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无业证明。
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