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服务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资产租赁:
出租方将拥有的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汽车等)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
虽然属于租赁的一种形式,但融资租赁涉及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融资以购买资产,承租方最终获得资产所有权,这与经营租赁有所区别。
服务性租赁:
出租方不仅提供设备使用权,还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
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通常在6个月以上,合同可能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或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撤消的短期租赁:
经营租赁是一种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
租赁设备的选择与收回:
出租的设备通常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定,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
租赁期限与解约:
租赁期较短,通常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承租方在合理的限制条件下可以中途解约。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一般退交给出租人,承租人不承担所有权风险。
经营租赁服务适用于需要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场景,满足承租人对特定资产的短期或长期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