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合同怎么签订

时间:2025-01-05 04:54:08

在疫情期间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企业新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疫情发展情况,避免政策变化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从而承担违约责任。

优化合同条款

在公司通用的合同模板上,应进一步优化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等条款。

对不可抗力的范围、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缔约方对于责任的承担等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使用电子方式签订合同

疫情之下,公司对外签订商务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子签章等方式。

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但需要注意保留书面合同确定缔约方使用的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以及保留一切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证据,以免事后出现纠纷处于举证不能的被动地位。

明确合同履行方式

通过快递邮寄合同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文本的送达、接收地址及收件人。

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接受合同文本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的效力,及收件人、邮箱。

补充协议

如果确实需要线下签订补充协议,企业应选择场所较为安全、通风良好、卫生条件较好的地方,保持社交距离,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感染风险。

补充协议应该明确规定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列举需要修改的目的及修改内容。签署人应当真实有效地表述各自意思,双方达成共识的自治文件方为有效。

明确疫情期间的履行情况

疫情补充协议的签订应明确疫情期间的履行情况,包括双方在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能力、因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及其后果等。

修改合同条款

根据双方在疫情期间可能面临的问题,需要对原有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例如,可以增加合同解除条款、违约赔偿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等。

协商达成共识

疫情补充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保双方的利益被充分保护。协商达成共识后,应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疫情期间有效地签订合同,保障各方权益,减少因疫情带来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