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日本护照遗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案并获取证明
尽快前往附近的警察署或交番(警察亭)报案,说明护照丢失的情况,并获取警察出具的遗失证明书(如遗失届出証明書等)。
准备必要材料
警察署出具的【受理番号】。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在留卡的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照片2张(光面相纸,尺寸为30毫米x40毫米)。
详细写明丢失经过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原护照的发照单位、时间、护照号码及出入境等情况。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前往中国驻日领事馆申请补办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挂失和补发新护照。
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之后可到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有关办理情况和进度。
如果被批准补发护照,在接到使馆通知后,请持领证单按指定的时间到大使馆或领事馆领取护照。
补办在留卡(如有需要):
报案并获取证明。
准备必要材料,包括新护照(如果已补办完成)、遗失登录证的书面报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遗失登记或失窃登记书面报告、近期免冠正面上半身照片2张(光面相纸,尺寸为30毫米x40毫米)。
填写好的在留カード再交付申請書(可从入管局网站下载并打印,或现场填写)。
前往入管局申请补办。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建议在补办护照前,先咨询当地警察署、领事馆或入管局,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