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
正常分娩:2400元
难产及多胞胎生育:4000元
流产:400元
围产期保健费:700元
产妇营养费:3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
具体支付标准:
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其他费用
产前检查费用:限额800元,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政策的费用低于限额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因生育引发疾病或合并症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报销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1000元
绝育、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金)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相应待遇
这些标准适用于聊城市,并且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需要报销时,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