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在哪里办理

时间:2025-01-16 12:37:49

不动产登记应当在 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如果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则应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此外,对于跨省通办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异地帮办,属地办理:

申请人在合作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跨省通办”窗口咨询,由窗口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登录不动产属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属地登记机构线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税款和登记费,申请人缴纳税费后,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审核情况及处理意见。

异地代收,属地办理:

申请人在合作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和身份信息后,通过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账号登录不动产属地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上传扫描版电子材料,提交业务申请,邮寄属地登记机构需要的纸质材料。

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渠道时,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