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建设费是指 因地质、结构、地形等客观条件限制,新建民用建筑无法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时,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向人防部门交纳的建设规定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工程费用。简而言之,易地建设费就是为了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费用。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需要缴纳易地建设费:
1. 新建民用建筑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2.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
3. 其他因客观条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需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缴纳费用。
易地建设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相关文件,易地建设费的收费范围包括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的新建民用建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民用建筑,如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可以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人防部门咨询并缴纳易地建设费,以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