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是指 我国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在押罪犯强制实施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转变罪犯的思想和矫正犯罪恶习,结合文化和技术教育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影响活动。教育改造的目的是在惩罚管制强迫劳动的前提下,通过教育使罪犯认真悔罪、自觉接受改造,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教育改造的特征包括:
法定性:
教育改造是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质。
强制性:
对罪犯进行的教育改造是强制性的,罪犯必须参与。
综合性:
教育改造不仅包括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还包括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教育改造不仅是一种教育活动,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造,涉及观念、思维、话语、价值、礼仪、规则和实践行为的全面改造。
综上所述,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