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税务法规,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数额标准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比例标准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
税务机关可以对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的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的,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对于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些标准综合了数额、比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对偷税行为的全面界定和严厉处罚。建议纳税人依法纳税,避免因偷税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