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案件是指 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具体来说,它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纪律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处分分为以下几种: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
5. 撤职
6. 开除
纪检监察自办案件是指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案件,不包括乡镇、街道或其他纪检组织办理的案件。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政纪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
1. 本级监察机关的案件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
2. 本级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呈报本级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
3. 上级监察机关批办的或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交办的案件。
在处理政纪案件时,会根据违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严重者可能会被免职、停职甚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