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是一种 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然后高利转贷给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的刑罚如下: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此外,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该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实践中,认定高利转贷罪需要考虑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以及客体要件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