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书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提出复查申请
当事人或其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审查申请
公证机关在收到复查申请后,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与实际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将依法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提供证据
在复查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公证书的内容存在错误,例如提供证明房屋买卖不合法的证据公证书以及存在的错误和理由。
时限要求
当事人应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查申请。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公告与更正
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不符事实,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法院介入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撤销公证书只有本公证机构和司法局有权撤销。
建议:
在撤销公证书前,建议当事人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司法局,了解详细的撤销程序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撤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