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以下是详细的申领流程和条件: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需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失业人员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规定产假天数。
例如,广州失业女性顺产一胎,2022年广州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993元,顺产产假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9993/30×98=32643.8元。
申领指南
失业人员应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
通过“穗好办”APP或“广东政务网”官网,搜索“生育津贴支付”服务,按照指引申领;
若停领失业金,次月将停止相关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申请程序
失业人员应在产假或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将拨付到失业人员账户中。
所需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流产证明;
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补助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可凭证明文件至户籍地街道申请生育补助,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当于4个月失业保险金70%的补助费。
异地生产
如果失业人员在异地生产,需要将生产费用的相关票据带回参保地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和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顺利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金,保障自己的生育权益。建议失业人员在申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以便顺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