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查账的时间一般 是60天左右,具体程序包括:
选案:
根据案源信息筛选,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
对选定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检查:
实施检查,并在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需延长检查时间,需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审理:
检查完毕后,检查部门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理部门,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理意见。
因此,从立案到审理结束,整个过程应在 60天内完成。如果需要延长检查时间,必须经过相关批准,并且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