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只要当事人发生事故后逃避责任、驶离现场,不论时间长短,都构成肇事逃逸。此外,即使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未逃离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跑,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参考条款: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