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应当向 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确定上诉法院
如果离婚判决是由基层法院作出的,上诉就得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上诉状
上诉期限为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上诉状需要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编号、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状副本数量应等于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
法院审查与受理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将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等待审理与判决
上诉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新的判决。
上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原判决即告失效。
建议:
在提起上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上诉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