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扣分应当在以下地点进行:
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 车管所。处理违章时,需要携带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处理完毕后,记分会在记分周期结束自动清零。对于A、B类驾驶证,还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到驾驶证签发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理论学习,并审验驾驶证。
违章地的交警队车管所。如果违章行为发生地已知,可以直接前往该地的交警队车管所处理。处理违章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并在违章处理窗口提交材料,查询并确认违章记录无误后,按照流程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会得到一份处罚决定书,需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通过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异地违章处理。对于异地违章,可以直接去当时的交警大队进行处理,避免出现已经接受处罚但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情况。查询个人驾驶证扣分情况,可以登录当地交警信息网,找到驾驶人积分进行查询。
建议:
提前查询违章记录,确认违章详情,以便准备好所需材料。
按时缴纳罚款,避免逾期加处罚款。
若异地违章,尽量提前处理,以免因处理不及时而产生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