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以下部门寻求帮助: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这些基层组织有责任进行劝阻和调解,提供初步的帮助和庇护。
妇联组织:
妇联组织可以接待家庭暴力投诉,提供心理咨询和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并协助受害人寻求法律帮助。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依法采取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安全,并进行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
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并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这些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受害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求助,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