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住建委建设部门:
负责精装房的管理,包括行业管理及技术层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精装房的质量,可以申请组织认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处理精装房的质量问题,包括投诉和仲裁。
消费者协会:
受理消费者对精装房的投诉。
工商部门:
处理涉及营业执照和消费者保护的投诉。
物业管理科:
在严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科投诉。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各地方政府设立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质量问题的咨询和鉴定。
建议在选择装修公司和处理精装房质量问题时,可以首先向住建委建设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咨询或投诉,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