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条件,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填写好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步审核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冷静期。期间,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如未撤回申请,则可进入下一步。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
发放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员将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撰写诉状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诉状需打印并手写签名。
提起诉讼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
立案与缴费
法院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法院审理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主要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
领取离婚证
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发给离婚调解书,这个就等同于离婚证。调解失败则直接进入开庭判决。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
诉讼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其他证据材料等。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主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