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法律:
宪法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代表,涵盖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领域。
商法
商法主要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宪法性法规
包括国旗法、选举法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其他相关法律
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方面的法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制度
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等方面的法律
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确保了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