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索赔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性原则
索赔应该是补偿性的,责任方仅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对对方的损害负责。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索赔或辩护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合同、合意标准原则
索赔的基本出发点是合同或合同的合意。索赔发生的必要条件是合同的执行有悖合同的规定,判断标准应该是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某事件相对应的条款,就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推演,以得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某种合意。
事实、事由原则
识别索赔的发生和索赔量的确定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对工程实际情况的掌握在索赔工作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索赔事件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在索赔事件的确定和索赔量的决定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合同为准绳
索赔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为依据理清职责。
过错就要补偿
因一方失误让对方受损,责任方就须赔偿。索赔金额要与实际损失相符,既含直接损失也含间接损失。
实际损失优先
索赔金额要与实际损失相符,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索赔是对因非己方责任遭受的损失的补偿,而非惩罚。
及时处理
诉求方需在限期内要求索赔,过时将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及时提出索赔有助于尽快解决问题,避免拖延。
证据支撑
所有主张都需有力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文件、施工记录、函件等。证据必须是由双方都承认的,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合法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索赔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索赔谈判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合同双方的地位如何,都应当平等对待,确保索赔过程的公正性。
公平原则
索赔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在索赔过程中,应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请求和赔偿金额。
自愿原则
当事人在进行索赔谈判时,应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工程索赔的基础,确保索赔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这些原则,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