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立遗嘱人的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或离婚凭证(如适用)
受益人的材料
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籍人士)
财产凭证
不动产:产证
股权:股权凭证
存款:存折、银行卡
其他动产:相应的凭证
立遗嘱人和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户籍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兄弟姐妹关系:户籍证明
其他关系:能反映双方关系的凭证
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信托监察人的材料
身份证件
其他相关文件
原遗嘱(如存在)
配偶同意书(如适用)
公证过程中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遗嘱公证过程顺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公证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