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造成轻微伤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一般可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拘留: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罚款: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处罚可更为严厉: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需要注意的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则可以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