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可以扣留以下几类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有关账册、单据等资料:
有走私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海关有权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扣留。
违反海关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海关可以对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行扣留。
与违反海关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有牵连的账册、单据等资料:
海关还可以扣留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
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品名和产品不符、装箱清单不详、收货人条件不允许、私人物品超过规定货值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政策中应当扣留的货物:
这些情况也可能导致海关对货物进行扣留。
误卸或溢卸的进境货物:
如果货物被误卸或溢卸,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退运或进口手续,海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扣留。
其他特定情况:
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情形的货物也可能被海关扣留。
综上所述,海关可以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相关资料主要涉及走私嫌疑、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与违法行为有牵连的资料等。具体扣留情况还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