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挂靠是指 律师为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定费用的行为。律师通过挂靠在律师事务所名下,可以以该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尽管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使用“挂靠”这一术语,但根据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特征,这种做法是普遍存在的。
律师挂靠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律师取得执业证书后挂靠:
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希望将其执业证书挂靠至其他律师事务所。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实习律师挂靠:
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实习律师需要通过挂靠在已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名下,向司法局申请实习律师证。实习律师在挂靠期间需要接受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挂靠需要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费用标准因地区和律师事务所而异。同时,挂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