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权益是指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合法利益的总称。具体来说,婚姻权益包括:
夫妻的权利
家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允许出现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现象。
使用各自姓名:夫妻双方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
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夫妻双方都有权自由参加这些活动,且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相互继承遗产: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妇女在婚姻中的权利
平等权利:女性在婚姻中应享有与丈夫平等的权利,包括财产的分配、抚养孩子的决策等。
财产权益:女性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婚姻自主权: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抚养权:离婚时,女性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应得到合理保护,法律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
这些权益在我国《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得到了明确和保障,旨在确保婚姻关系的和谐与公平,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