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赔偿以下几类损失:
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基于个人情感和精神状态的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与直接经济损失无关的损失,通常不予以赔偿。
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被告非法行为的收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而不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进行赔偿。
未来可能获得的或需努力获得的物质利益:
这类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引发犯罪的民事问题:
应单独处理,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
联名提起请求的司法人员:
法院将不受理此类请求,但会告知他们可申请国家赔偿。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这些赔偿项目通常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赔范围内。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间接损失、违法所得以及未来可能获得的或需努力获得的物质利益等。如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上述损失,可以通过另行起诉或其他途径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