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购房合同自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生效。也就是说,购房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成立,并且从成立之时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特殊情况:
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那么合同的生效时间将遵循这些特别规定。例如,某些合同可能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自完成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登记备案:
虽然合同的成立并不依赖于登记备案,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屋所有权移转的重要环节,未办理备案的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如果合同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情况,则应在手续完成后生效。此外,购房合同在办理登记备案后,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