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民事起诉状 :详细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证据材料
证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材料,如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材料,如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被继承人的房产证、产调信息、有无抵押的证明等财产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及相关证明文件,如公证遗嘱的公证书。
其他相关证据,如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以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等。
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代理人为律师)。
立案材料
起诉状及副本。
当事人所有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与立案
提交所有材料后,法院将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庭审与判决
原告和被告需按期参加庭审,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上诉的,判决生效。
建议:
在进行继承诉讼前,建议详细整理和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