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诉性是指某一事项能够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的属性。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可争讼性:
任何人均可将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根据,法律必须是明确的、确定的规范。
可裁判性:
法律能否用于裁判作为法院适用的标准是判断法律有无生命力、有无存续价值的标志。案件可诉性就是指这个事情可以用法律解决,可以告。
法律救济:
当法律中规定的权利被侵犯或滥用、义务被违反时,法律必须提供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尤其是通过专门的司法机构如法院来保障其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
司法适用性:
基于法律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自身法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寻求救济。
综上所述,可诉性强调的是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的可应用性和司法救济的可行性,确保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