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分类主要有两种:
光票托收
定义: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如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特点:不直接涉及货物的转移或处理,业务处理相对简单。
用途:通常用于收取货款的尾数、样品费、佣金、代垫费用、其他贸易从属费用、进口索赔款等,且多数为即期付款,远期付款较少。
跟单托收
定义: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虽没有金融单据但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特点:涉及货物的转移或处理,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种类: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代收行在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付给付款人。
远期付款交单 (D/P for a term of days after sight):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在汇票到期日将货运单据交付给付款人。
承兑交单 (D/A):俗称D/A,代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