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收购土地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收购申请及受理
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处提出收购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权属核查与测量定界
收购处协同市局测绘院对拟收购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权属状况进行核查,测量定界,确定收购范围。
委托规划
拟用地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
拟定收购方案
收购处确定收购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款支付时间、交地时间等。
收购方案的审核审批
收购方案须经市土地储备机构、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办理农转用手续
如有农用地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由市局用地处对接并报请市政府逐级办理农转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