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的基本流程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确定想要迁入的地点,前往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说明迁户口的原因,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并同意迁入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拿到《准迁证》后,前往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提供《准迁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办理迁出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根据申请,开具户籍证明,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开具《户口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完成这些步骤后,户口就成功迁移到了新的地点。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原因证明(如工作调动函、购房合同等)。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注意事项
身份证在办理迁入手续期间不需要交回,以便于工作和生活使用。
迁移过程中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建议提前了解迁入地和现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