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后司机的安置措施通常包括:
货币化改革
对年老司机可提前批准退休,减少需安排工作的人员。
如果司机较少,可充实到相应的科室,负责相关业务。
集中统一管理
根据公车管理中心的编制,优先安排年轻司机,对年长的司机可提前批准退休。
社会化保障部门
对于年轻、技术好的驾驶员,可以到这些部门继续开车。
年龄偏大、不想开车的老司机,可以提前退休离岗。
鼓励驾驶员自主创业。
劳动合同法
司机和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协商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鼓励富余司机自谋职业,办理退职自谋职业的司机,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政府支持
对于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司机,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原待遇不变。
单位必须为司机缴清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失业登记、停保和失业待遇领取等手续。
其他安置措施
司机可优先安排进入公交企业或出租车公司继续从事驾驶工作。
鼓励司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拓宽就业渠道。
对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佳的司机,可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对暂时无法就业的司机,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公车改革后司机得到妥善安置,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