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发生死亡事故时,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报告
现场工作人员必须迅速将事故情况通报给调度中心或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
企业领导或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通讯手段,真实地向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督机构汇报。
事故上报
相关部门在接收到事故通报后,需遵循既定程序,迅速将事故详情逐层上报至上级机构。
特别是在事故造成3人或以上死亡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即便是单人死亡事故,也需上报至省级相关部门。
应急处理
煤矿应即刻激活应急计划,确保受伤和受困人员得到迅速救援。
同时,展开事故成因的详尽分析,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方。
责任追究
对于试图隐瞒事故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如记过或撤职,若情节恶劣,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将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与批复
事故发生后,由调查组填写职工死亡、因伤事故调查书,并按时限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对于死亡五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应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结案。
整改措施
调查清楚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报请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结案。
保存事故材料
将事故材料经负责人签字后保存,以备后续调查和责任追究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煤矿死亡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