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应当在 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办理地点:
收养人需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准备申请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养协议、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
提交申请:
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收养公证申请,并依照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公证处审查:
公证处将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收养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办理公证:
如果审查合格,公证处将出具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
建议您在办理收养公证时,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