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安排是由 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并主持并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以及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此外,全国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全国假日办)曾负责全国每年的所有公众调休假的设定,但它已经于2014年撤销,其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中。
因此,目前管理放假安排的部门是 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