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开车,以下行为会被扣分:
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如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超载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记6分。
超速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
高速路上无论超速还是速度低于规定的速度都会被扣分(3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如不打转向灯就变道,记1分,罚100元。
吸烟: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拨打手机: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遮挡号牌: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实线变道:
实线变道,罚款100元,扣3分。
逆行:
逆行,罚款100元,扣1分。
不系安全带
驾驶时未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占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非紧急情况下停车,记6分,罚款200元。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记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记12分。
以上是路上开车常见的会被扣分的行为及相应的扣分标准。希望驾驶员们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