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以下补助:
丧葬费
标准为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
抚恤金
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发放月数。
发放月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每领取1年养老金,抚恤金就少发1个月,发放月数保底9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倍全国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非因工死亡待遇
包括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专属救济费、一次性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建议家属在处理国企职工死亡补助时,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合法合规地领取各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