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出需要以下申请材料和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此凭证。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若缴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此证明书。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申请人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
若需要认定这些信息,需提供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供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政策要求,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参保凭证
申请人需提供参保地的社保经办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若为跨省转移,则需提供跨省《参保凭证》。
联系函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审核与接收函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同意接收函。
建议: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若委托他人办理,确保提供完整的委托手续和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